近日,河北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七部门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下称《意见》),加强公益保护一体联动,推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持续向纵深开展。
《意见》确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鉴定评估、督导督办等七个方面协作内容,要求相关部门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线索,符合法律规定和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时,应同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案件线索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
《意见》指出,要以最有利于公共利益维护的原则,聚焦河北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需求,坚持多方协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协同共治,持续增强公益保护合力。
《意见》强调,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每两年,市县级党委政法委、检察机关每年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根据需要适时组织机动式督查督导,可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对上级交办,社会关注度高、舆论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河北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