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尧在线→做唐县地区最有价值的网站
 
 
 
 
保府都市网logo
 
 
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发布时间:2019-09-23 09:12 来源:法制日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区、市)规定的标准。

  《通知》明确,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区、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通知》指出,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严格控制整村撤并,规范实施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推动建立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责任编辑:
编辑006
更多
 
 
 
唐尧在线提醒您重点留意网页中出现的以下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唐尧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频道主编还推荐您阅读以下文章:
 
您可能还喜欢阅读→上一篇:全国首宗集体建设用地将建共有产权房
您可能还喜欢阅读→下一篇:全年慈善现金捐赠总额破千亿创新高
 
     
 
 
 
 
 
 
 
 
 
 
 
 

 

唐尧在线©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河北朔正律师事务所 吕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