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陕西省教育厅就做好2021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通知要求,组织春季招生的学校应为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普通中专学校。
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的,于2021年4月20日前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系统中完成电子学籍注册。
陕西省教育厅严禁任何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理由招收初一、初二年级学生。招收初三年级学业困难学生的,必须保障学生完成义务教育,明确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此类学生于2021年秋季进行学籍接续。(总台央视记者 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