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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安徽法院送上法治“大礼包”
 
发布时间:2020-03-10 10:19 来源:互联网
 
 

  减免诉讼费、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辟“绿色通道”、善意文明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安徽法院多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

  缓、减、免诉讼费

  “你好,我是马鞍山某建筑设计公司的晋某某,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不能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费,现急需办理申请缓交上诉费手续。”2月27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接到上诉人晋某某的来电。接到电话后,立案一庭立即安排专人线上核实该企业的相关情况。

  “按照以往的规定,申请缓交人应向法院提供缓交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但该企业仅提供申请表,未能提供缓交事由的证明材料。”马鞍山中院立案一庭法官介绍说,“核实无误后,我们依法准许申请人暂缓一个月缴纳预交上诉费,让该企业腾出精力抓好复工复产。”

  3月5日,铜陵市枞阳县法院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企业诉讼程序利益等方面,提出了12项举措。《办法》指出,要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研判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及法律问题,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同时充分运用诉讼费缓、减、免和灵活担保等方式减轻复工复产企业以及困难职工的负担。

  开辟”绿色通道”

  由于两被告迟迟拖欠原告货款不还,3月2日上午,原告起诉至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雨山法院开辟了涉疫情案件“绿色通道”。在征得原告同意后,该案第一时间被移送至雨山区法院金融商贸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为让原被告企业尽快解决纠纷,中心调解员于当天下午将三家企业约到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于当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企业实现自身诉求,两被告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还款压力,按期复工复产。

  3月3日下午,安徽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结案,申请人当即向合肥市长丰县法院递交解除保全申请,要求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在办理此案过程中,长丰县法院开辟“绿色通道”,立案庭及时办理保全立案、审查、移送等司法程序,执行局接收案件后一个小时之内将网上冻结的其中一个账户予以解冻。3月4日上午,执行局派人专程到合肥对被申请人另一账户解除保全,从收案到结案共花费不到18小时。

  善意文明执行

  由于有诉讼“案底”,银行拒绝向天长某包装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包装材料公司)提供贷款,导致该公司迟迟未能复工。2月29日,包装材料公司派人赶到天长法院,请求出具结案证明。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具结案证明,为该公司贷款、复工提供了及时帮助。

  “法官,我已经收到第一笔协议款了,现申请将被告的银行账户解封。”3月3日,天长法院法官助理解明星接到原告天长某铜业公司(以下简称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成功电话执结。因多次要债无果,此前,经铜业公司起诉,天长法院依法查封被告某制药公司银行账户。疫情期间,被告被省列为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因银行账户查封,企业无法正常运转。被告随即向法院求助,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3月5日,铜陵市铜官区法院在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时,对涉案标的物流拍后及时启动以物抵债程序,将铜陵市黄山大道北段288号1号、2号厂房及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抵偿给执行案件申请人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助力企业成功追回债权1300万元,同时也帮助厂房内的承租企业快速实现了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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